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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是否具有独立的诉讼主体

2024-03-13 阅读数:584

分公司是独立的诉讼主体。只要是分公司是依法设立的、具有相应的授权、领取了营业执照,就可以作为诉讼或仲裁的当事人。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也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14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