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工伤认定书单位不盖章,怎么处理

2024-08-09 阅读数:572

工伤认定书单位不盖章的处理方式是:

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认定书单位不盖章的,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