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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老板不赔偿的,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经办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当事人经济损失的,由经办机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按规定保存用人单位缴费和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情况记录的;
(二)不按规定核定工伤保险待遇的;
(三)收受当事人财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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