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刑罚处理方法:
(1)赔偿经济损失,包括判处赔偿经济损失和责令赔偿损失两种。
(2)训诫。即人民法院对犯罪情节轻微免予刑事处分的犯罪分子责令其用书面形式保证悔改并且以后不再犯罪的一种教育方法。
(3)赔礼道歉。即人民法院责令犯罪情节轻微而被免予刑事处分的犯罪分子向被害人承认错误,并表示悔改和道歉的一种教育方法。
(4)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分。即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向因犯罪情节轻微而被免予刑事处分的犯罪人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给予该犯罪人行政处分的司法建议,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主管部门,给予犯罪分子以警告、记过、降职、降级等行政处分。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十二条,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