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K12教育

焚书坑儒是谁干的

2024-03-18 阅读数:713

秦始皇在公元前213年和公元前212年焚毁书籍、坑杀“犯禁者四百六十馀人”。焚书坑儒,意在维护统一的集权政治,进一步排除不同的政治思想和见解,但并未收到预期的效果。

焚书坑儒是秦始皇统一六国后为统制思想文化而采取的措施。战国时期,由于社会关系发生的激烈变动,学术界呈现出一种学派林立、百家争鸣的局面。至其末年,诸国由分裂归于统一;与之相应,思想文化也出现了力求兼收并蓄、冶熔各家学说于一炉的趋势。

秦始皇统一六国后,运用封建国家的权力,强制推行思想文化的统制政策。焚书坑儒就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发生的。前213年,秦始皇在咸阳宫大宴群臣。博士淳于越重提恢复分封制的主张,认为“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

丞相李斯反驳指出,时代不同,治理方法也应有所不同。儒生“不师今而学古”,“道古以害今”(《史记·秦始皇本纪》),如不禁止,不利于政令的贯彻执行,统一局面将遭破坏。

因此建议:凡《秦纪》以外列国史书皆焚毁;除博士官外,私藏《诗》、《书》、百家语者,限期交官府烧毁;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灭族;官吏知情不举者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面,罚四年筑城劳役;仅医学、卜筮、种树(农业)之书不烧。欲学法令者以吏为师。

秦始皇批准李斯建议,下令施行。这就是焚书事件。次年,又发生了坑儒事件。从性质上讲,坑儒是焚书的继续,但起因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