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应该欺负人民,邪不压正,维护正义。这个典故见于《晋书·周处传》和《世说新语》。明朝人黄伯羽改编为《蛟虎记》传奇,广为流传,至今京剧中仍保留有《除三害》剧目。
《除三害》典故
公元三世纪中叶,义兴阳羡(今宜兴市)传颂着周处除三害的故事。周处(242-297),字子隐,义兴阳羡人。其祖父周宾为三国东吴咨议参军,后转广平太守。父周鲂为东吴名将,任鄱阳太守,赐爵关内侯。
周处父亲死亡,母亲过于溺爱他,年少时身材魁梧,臂力过人,武艺高强。好驰骋田猎,不修细行,纵情肆欲,横行乡里。民谣说:“小周处,体力强,日弄刀弓夜弄枪。拳打李,脚踢张,好像猛虎扑群羊。吓得乡民齐叫苦,无人敢与论短长。”这位“少孤,不修细行,州里患之”的七尺少年,被乡民与南山猛虎、西氿蛟龙合称为阳羡城“三害”。
后来,这个说法传到了周处那里,他自知为人所厌,突然悔悟,只身入山射虎,下山搏蛟,经三日三夜,在水中追逐数十里,终于斩杀猛虎、孽蛟。他自己也改邪归正,认认真真拜师学文练武,这一来城内“三害”皆除。
周处除“三害”后,发愤图强,拜文学家陆机、陆云为师,终于才兼文武,得到朝廷的重用,历任东吴东观左丞、晋新平太守、广汉太守,迁御史中丞。他为官清正,不畏权贵,因而受到权臣的排挤。西晋元康六年(296),授建威将军,奉命率兵西征羌人,次年春于六陌(今陕西乾县)战死沙场。死后追赠平西将军,赐封孝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