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原件;
(2)被继承人房产证原件;
(3)被继承人单位开具的履历表可以证明与继承人的关系;
(4)继承人身份证;
(5)继承人不止一位的,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法律依据:《公证程序规则》
第十八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